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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诉讼思路,成功为委托人将12万元保证金全额追回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94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招标单位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就某工程大学科研大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进行招标,并发布案涉招标文件,文件载明投标保证金为12万元,并指定该保证金的收款方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向该公司送达了招标文件并向指定账户足额支付了投标保证金,后因未能中标,且案涉工程由案外公司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但招标单位迟迟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委托人多次催要公司始终推诿、拖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委托人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经过张律师对诉讼思路的分析与运用,成功为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追回。

律师评析:

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有无存在无效情形,其次要依据合同相对性确定诉讼主体,本案中虽然签署合同的单位系委托人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约定收款的账户为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此种情形下考虑到后续执行的风险,笔者将上述两家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主张二被告应当作为共同体向原告返还款项,同时及时启动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被告将财产转移。在进行证据整合的过程中,笔者调查到案涉项目已由案外公司施工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并落实到项目的具体竣工时间,这一证据给本案的胜诉带来了更多的保障。

最终本案在不断努力下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被告公司向委托人全额返还了12万元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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