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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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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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案,为房屋中介机构成功追回居间费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789人看过 举报

2021-06-22

律师观点分析

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所谓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

案情简介:

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5月签署项目分销合同,约定被告将具备合法销售条件的可销售而又未销售的商铺产品委托原告利用自身渠道进行分销并由被告向原告支付佣金,案外人经原告推荐后认购了相应商品,并全额支付款项,经被告确认了应得佣金的数额,但被告始终未能支付。

笔者代理原告。收案后,笔者整理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确认了代理思路和法律适用条款,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分析:

1、居间合同依法订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

本案中的项目分销合同签署的双方主体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并且,涉案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民法典》合同篇中的合同无效情形。因此原被告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居间成功,有权要求相应佣金。

本案中,案外人经原告推荐购买了商铺,并支付完款项,原告履行了居间人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因此获得佣金属于其劳动所得,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合同约定,属于合法合理的诉求,被告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居间佣金。

张鑫律师,咨询电话:13697687653。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律师协会成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1370220********48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