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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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被告装修合同纠纷案,成功促使原告撤诉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500人看过 举报

2021-04-27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被告的案件,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输,尽管与原告相比被告会处于较为被动的位置,但只要思路和策略正确,善于运用谈判技巧,了解当事人的真实目的,依然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被告A公司于2019年初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在原法定代表人时任期间,有一笔尚未结清的工程款,但是在新旧法定代表人交接企业项目的过程中,原法定代表人刻意隐瞒了该笔款项,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告书写了欠条,原告主张该笔债务为公司债务,原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为职务行为,其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公司承担。原告于2019年年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经A公司查账,公司记载的账目里并没有该笔工程款,于是合理怀疑是原法定代表人并未将该笔款项入账,但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告起诉被告的诉讼主体并没有错误,A公司对此非常苦恼,一方面了解到公司要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又略有不甘,不想自己刚刚接手的公司就背上对自己不利的法院判决。

收案后,笔者立即前往法院阅卷,调取出了原法定代表人书写的欠条,随后便给A公司出具方案。首先,要求取得原法定代表人的录音,确定涉案欠条系有其所书写,且该笔款项确实未能打入公司账户,因此实际承担人应当系原法定代表人,公司承担赔偿义务后有权向其追偿;其次,和原告进行协商,要求和解,并且从法律的角度与各方进行谈判沟通,尤其是原法定代表人,要求原被告双方及原法定代表人三方签署协议,确认该笔款项的实际承担者。

最终原法定代表人同意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遂撤回了对被告公司的起诉。

张鑫律师,咨询电话:13697687653。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律师协会成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1370220********48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