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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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者:张鑫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2007人看过 举报

2021-02-22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沈某在银行柜员机转账的过程中,因一时疏忽将银行卡号输错了一位数字,错将金额转入了被告佟某的银行账户,随后沈某通过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到佟某,要求佟某返还款项,但佟某始终拖延、推诿,沈某无奈选择了起诉处理。

接收本案后,笔者详细了解了案情,认为本案的事实充分,证据确凿,法律关系清楚,属于一个典型的不当得利纠纷案,我方作为原告,应当对以下三个要件负举证责任:

1、证明被告获得利益;

2、证明被告的获益使自己受到了损失;

3、证明被告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上述几点原告均有证据证实,胜诉的问题不大,但是是否能替当事人追回款项成了本案的难题。首先,经过调查得知,被告年仅20岁左右,尚且算一个孩子,收到钱后内心存在侥幸心理不想返还,或者认为数额不大,沈某不至于去法院起诉;其次,经过上述分析,这笔款项可以已经被佟某消费掉,已经无力再偿还沈某。

笔者认为,该案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院施压,与对方协商处理,要求对方主动偿还款项。佟某在收到传票后,笔者与其委托人即佟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前前后后通了四五次电话,说服其帮助佟某偿还沈某的款项,避免走到执行阶段对年轻的佟某有一定影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佟某父亲终于同意代佟某偿还上述款项,款项全额付清后,我方撤诉。

张鑫律师,咨询电话:13697687653。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律师协会成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1370220********48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