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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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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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仅有转款记录而没有借条,借款人又否认借款事实,出借人如何维权?

发布者:薛艳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7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简要案情:

谭某与黄X系朋友关系,二人曾经共同从事货运工作,谭在此期间多次向黄出借款项,期间也穿插有谭帮黄代转的运费等款项。由于双方就借款未出具任何借据或者相关借款的备注说明,谭XX主张偿还借款时,黄否认曾向谭借款的事实。无奈谭X委托本人诉讼至法院。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谭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驳回了谭的诉讼请求。二审中本人认真详细的梳理了谭与黄的几十笔交易记录,并积极收集了多方面的辅助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事实,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支持了谭的全部诉讼请求,既挽回了谭的经济损失,也洗清了谭虚假诉讼的嫌疑。

律师总结:

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下,为了证实待证事实,需要收集若干份旁证,组成了一条攻不可破的证据链。同时还要擅长攻破对方在法庭陈述中的漏洞,让对方的谎言不攻自破,最终赢得了公平正义。

薛艳律师,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2004年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获得法学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20********88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离婚、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