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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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合伙人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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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毒品罪:通过降低实际制造毒品的有效辩护获轻判

发布者:薛艳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3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本案中制造毒品的被告人钟某的辩护人,本人依法会见钟某后,了解到钟某对参与制造毒品的事实以及疑似毒品的数量并无异议。但本案控方指控制造毒品的数量高达270余克,即便被认定为犯罪未遂,如此巨大的数量也将面临更重的刑罚。经过本人详细阅卷后,找到了为当事人减轻处罚的关键突破口,其中几条关键证据在本人多次寻访论证后,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最终取得重要进展和实质性结论。

最终法院以“无证据证实四被告人还有能力对含量明显低于0.1%的物质进一步加工成毒品,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未将毒品含量低于0.1%的200余克疑似毒品物质计入制造毒品的数量,当事人最终得以最轻判处刑罚。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为立场原因,不会区分重罪与轻罪,比例等把握不准,会导致重判,这就需要刑辩律师以更加审慎、执着的精神为当事人辩护,捍卫其权利。所以,刑事类案子需要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介入。

薛艳律师,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2004年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获得法学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20********88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离婚、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