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导语】
创业者拉投资时签订的“合作协议”,为何被法院认定为“融资借贷”?在司法实务中,合伙合同纠纷与融资借贷纠纷作为最为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尽管二者均涉及资金往来,但其法律规定的转账性质、涉及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都有明显的差异,处理不当又形成了侵权纠纷。本文分享团队律师参与办理的一起历经初审、终审、再审、另诉、提审和执行全部诉讼程序的纠纷,浅谈合伙、融资和侵权的核心认定逻辑。
【基本案情】
本案的当事人章X有多年经营餐饮的经验,遂开了一家XXX,章X于2017年陆续与8位投资人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有的投资人投入现金,有的投资人投入劳务或者技术,章X负责XXX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餐厅盈利情况向各位投资人进行分红。后受到疫情影响,XXX经营状况不佳难以维系,马X等人强行夺走店面,几人报警解决未果,章X与投资人康X、杨X共同将投资人马X、胡X、李X、陈某、王X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按照投资比例进行财产清算与分割,由此引发了本案的第一个诉讼——合伙合同纠纷。
【合伙纠纷】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原告与各出资人之间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各出资人对其他出资人的基本状况、出资份额、出资方式等事项知晓”“且出资总额不确定”“实质为一种融资借贷关系”,本案不符合个人合伙的基本特征,原告主张的证据亦不足以认定为合伙关系,因此对章X、康X、杨X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分割合伙财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章X另外找到我团队律师,律师依法向高院申请再审,认为合伙的形式多样,合伙人之间不认识并不妨碍合伙关系,且本案因没有“保底条款”而不能认定为融资借贷关系,高院经审查认为“认定当事人之间系融资借贷关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指令某中级法院再审本案。后经某中院开庭再审后维持了原审判决。
章X向某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在有高级法院裁定支撑的情况下,亦未得到支持抗诉的决定。
【借贷纠纷】
就在章X启动合伙纠纷诉讼后,各投资人见状也以“融资借贷关系”为由起诉章X,试图通过融资借贷关系要求章X返还投资款本金及利息。该起诉客观上与章X启动的合伙纠纷遥相呼应,因此刑辩四方律师直接认为合伙纠纷的判决在认定不存在合伙关系的同时,认定“实质为一种融资借贷关系”系超越法律关系的判决。融资借贷纠纷一审、二审以此为由判决章X败诉,法院认定章X与各投资人之间属于融资借贷关系,章X应当返还投资款本金及利息,本案便进入了执行阶段,章X面临强制执行的不利局面。
在章X针对借贷纠纷向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启动了本案的第三个诉讼——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纠纷】
无论章X启动的合伙纠纷诉讼,还是马X等人启动的融资借贷纠纷诉讼,都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认定为“实质为一种融资借贷关系”,虽然对马X等人有利,但同时也让马X“强行抢夺店面”的行为沦为非法,为了对抗各投资人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融资借贷纠纷,承办律师以侵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
章X针对融资借贷纠纷的再审被高院立案后,高院将合伙纠纷一案提审,最终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为融资借贷关系”的判决而驳回了各投资人的诉讼请求,但亦未认定各当事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至此,章X本因融资借贷纠纷败诉而需向各投资人返还投资款本金及利息,但因承办律师的专业和坚持,法院认定融资借贷关系不能成立而驳回了各投资人的诉讼请求,章X也撤回了启动的侵权责任纠纷,XXX也被马X等人转让,案件回到了起诉前的状态。
【法律分析】
本案的当事人章X可谓是历经“千辛万苦”,合伙纠纷案件一审、二审章X均败诉,在本案一审、二审已经败诉的不利情况下,承办律师积极应对,找准漏洞,正确适用法律,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作出裁定指令某中院再审该案件,至此,该案件算是看到些许希望。不承想,中院再审依旧维持了原审判决,而某市检察院在有高院裁定支撑的情况下,对抗诉申请不予支持的决定也让人大跌眼镜。
章X在合伙纠纷一案中败诉能够预测融资借贷纠纷败诉的结局,但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静待花开终有时,经过再审高级法院将两案一并提审,章X才得以胜诉。
那么,各当事人基于XXX而建立了何种关系呢?合伙还是借贷?为何XX签订了“合作协议”,却被法院认定为“融资借贷”呢?章X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
表象相似,本质迥异的两类法律关系。合伙合同纠纷与融资借贷纠纷,尽管二者均涉及资金往来,但其法律规定的转账性质、涉及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都有明显的差异。??若认定为合伙?,各投资人之间共担风险,亏损时无权要求返还投资本金;?若认定为借贷?,无论经营状况如何,章X都必须还本付息。
风险承担机制?是认定合伙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这就意味着在合伙关系中收益与经营结果挂钩,无保底条款,合伙出资亦转化为项目资产,不可随意抽回,?合伙人通常享有知情权、决策权、账目查阅权,对投资项目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参与度。与之不同的?借贷关系?是出借人收取固定本息,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形式,投入资金始终属于出借人财产,到期必须偿还,出借人一般不介入具体经营。
章X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能否认定其他投资人对章X构成侵权?在XXX的经营过程中,马X、李X、胡X等人因餐厅问题与章X产生纠纷后报警,派出所接警处理时明确,马X自称其为案涉餐厅股东,与其他股东于2020年将餐厅经营账本拿走,并擅自转让XXX,对案涉餐厅构成了无权处分、非法侵占。基于上述事实,因马X、李X、胡X等人的侵占行为,给章X造成巨大损失,章X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办案总结】
商业合作模式的创新不应突破法律关系的本质。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人,都应当在合作初期就通过专业法律文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当出现争议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关系论证和证据梳理,避免因法律关系误判导致败诉风险。本案刑辩四方律师介入案件时,当事人章X已经处于一审、二审均败诉的不利境地,虽然承办律师在再审过程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些许可能,但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但是刑辩四方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专业铸就信赖基石,用诚挚回馈当事人的信任,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路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刑辩四方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合伙有风险,借贷要谨慎。无论是选择合伙还是借贷,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谨慎的态度,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签订明确的合伙合同或借款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如进行合伙,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利润分配、风险承担、退伙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