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绍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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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或加工合同中即便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发布者:胡绍希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8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 :2020年9月21日被告凯众公司向原告出具欠条,确定被告凯众公司欠原告2019年8月-12月加工款共计114234元,分三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分期支付原告加工款114234元,后被告凯众公司一直未能按期支付加工款,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凯众公司支付加工款,但被告凯众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

2、点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建议:买卖合同中,虽然双方在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逾期付款利息的情况可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但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双方能够忠实的履行合同,建议还是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人自毕业后曾在企业任职法务,协助建立或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协助处理公司所涉纠纷及诉讼案件;2018年进入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1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