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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习案例丨买卖合同没签、违约金没约定、律师费没写——照样打赢官司的四个法律要点

作者:刘斌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一、引子

2022年8月,广西桂平的陈某像往常一样,通过微信接到了来自广东吴川的订单——三批汤料干果,货款合计近17万元。

买方是龙某,一个通过微信与她联系了好一阵子的老客户。按照约定,货物发给了龙某的妻子杨某签收。最后一笔订单里,龙某承诺:“8月31日结清。”

然而,承诺没有兑现。17万元的货款,对方只付了4.3万元。剩下的12.6万余元,迟迟没有下文。

多次催促无果后,陈某选择了起诉。2023年4月23日,她收到了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这起看似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却因为几个关键细节,成了值得每一位生意人认真研读的样本——微信下单算不算合同?妻子收货算不算共同债务?没有约定律师费,打赢了官司能让对方出律师费吗?

二、案情回顾

陈某与龙某之间没有签过正式合同。所有的交易往来,都通过微信完成——龙某在微信上下单,陈某安排发货,货物寄给龙某的妻子杨某签收。

2022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期间,龙某共下了3次订单,货款合计169842元。最后一笔订单中,龙某明确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结清全部货款。

但截至起诉之日,二被告仅支付了43000元,剩余126842元一直拖欠不付。

陈某委托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支付剩余货款、逾期付款利息以及维权费用。庭审中,二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抗辩的权利。

三、四个核心法律问题

(一)微信聊天记录能当合同用吗?

很多中小商户习惯用微信做生意——发个图片、报个价、说一句“好的”,就算成交了。一旦发生纠纷,不少人担心: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能打赢官司吗?

答案是: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属于“其他形式”的书面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就标的物、数量、价款、履行方式等达成一致,就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本案中,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龙某以微信沟通的方式来下单订购汤料干果”,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真实存在、合法有效。

实务提醒:微信交易中,建议保留完整的聊天记录,包括下单内容、价格确认、发货地址、付款承诺等关键信息。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也不要仅用语音沟通——文字记录比语音更容易作为证据固定。

(二)没有约定违约金,能要逾期利息吗?

很多买卖合同根本没有书面合同,更别提违约金条款了。这种情况下,对方拖着不付款,难道就拿他没办法?

当然不是。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违约责任是法定的,不需要双方事先约定。逾期付款本身就是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那么损失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给出了明确标准:以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本案中,原告主张按LPR 3.65%计算逾期利息,法院予以支持。需要说明的是,原告在庭审中将利息起算日从2022年8月28日调整为2022年9月1日(即起诉之日),属于自愿放弃部分权利,法院予以尊重。

实务提醒:即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要对方逾期付款,你仍然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计算标准通常是LPR加计30%-50%。建议在起诉时明确提出利息计算方式,法院会依法支持。

(三)没约定律师费,打赢了能让对方出吗?

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传统观念里,“谁请律师谁出钱”。但在合同纠纷中,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律师费,本质上是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

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双方虽未对维权费用进行约定,但在约定的还款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逾期不支付货款,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本质上是因被告违约逾期还款所产生的损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9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案件法院都会支持律师费。法院支持的前提是:费用合理、实际发生、与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实务提醒:虽然法院可能支持律师费,但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这样更有保障。同时,务必保留完整的律师费支付凭证和委托合同。

(四)丈夫欠的货款,妻子要一起还吗?

这是本案另一个关键看点。

龙某是通过微信下单的买方,杨某只是签收货物的人。杨某没有在微信上下过单,也没有直接向陈某承诺过付款——那么,她要不要对这笔债务负责?

法院的认定是:要。

理由是:龙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该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共同经营,因此本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本案中,杨某虽然未直接下单,但实际签收了全部货物,且货物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法院据此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实务提醒:如果你是供货方,遇到夫妻共同经营的客户,建议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保留配偶参与交易的证据(如签收记录、微信沟通等);第二,尽量让夫妻双方都在欠条或对账单上签字;第三,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四、判决结果

吴川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

一、被告龙某、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2684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26842元为基数,从2022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LPR计算);

二、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维权费用9000元

三、案件受理费1508.42元由二被告负担。

三项合计,原告共计可获赔约13.7万余元(不含持续计算的利息)。

五、律师总结

这个案件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它覆盖了中小商户交易中最常见、也最容易忽略的几个法律问题:

第一,微信交易也有法律效力。别以为没有正式合同就拿不到钱,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第二,没约定违约金也能要利息。逾期付款就是违约,违约就要赔偿损失,LPR就是计算标准。

第三,律师费可能由对方承担。虽然合同没约定,但只要费用合理、实际发生,法院会将其视为违约造成的损失予以支持。

第四,夫妻共同经营的债务,夫妻一起还。妻子收货、妻子参与经营,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力证据。

说到底,商业活动最核心的准则还是诚信二字。但在诚信之外,每一位生意人都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留好证据、算清利息、主张律师费、找准被告,这四件事做好了,维权就成功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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