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他把我的裸照发给了丈夫和亲友:一场判决赔偿10万元的网络暴力
“李女士试图自杀,是被路人救下的。”
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案情有多复杂,而是因为它太“普通”了——普通到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谈过恋爱的女性身上。
你永远不知道,分手后,那个曾经最亲密的枕边人,手里握着什么样的“武器”。今天要聊的这个真实案例,当事人在分手三年后,遭到了前男友毁灭性的报复。他不仅将偷拍的裸照公开在抖音上,配上侮辱性文字,更可怕的是,他将这些照片,精准地发送给了她的丈夫、父母、亲友。
这场来自“熟人”的网络围剿,差点毁掉一个人的一生。而法院最终的判决,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无疑给所有潜在的作恶者敲响了警钟。
一、案件回顾:从一场“鸿门宴”到噩梦开始
本案的原告李女士与被告肖某,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在两人交往期间,肖某拍摄了数张李女士裸露或仅以浴巾遮挡身体的私密照片。两人于2019年分手。
本以为这段关系早已画上句号,没想到在三年后的2022年8月31日,一场聚餐彻底引爆了肖某的报复心。
当天,肖某的表哥从湖南来到广州,约李女士聚餐。李女士到场后才发现肖某也在。席间,肖某和表哥竟向李女士推销麻将机作弊软件,试图拉她入伙,通过欺诈手段在牌桌上赚钱。李女士当场拒绝。
当晚,肖某的现女友“小青”打电话给李女士,打听肖某的情况。李女士与“小青”进行了沟通,或许是说了些肖某的负面评价。就是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肖某。
肖某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直言:“我当时就很气愤,既然她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她好过。”
于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网络暴力”拉开了序幕。
二、侵权行为:一场精准围剿式的“社死”
2022年9月2日,肖某开始了他的报复行动。他的手段之恶劣,传播范围之精准,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步,公开侮辱。 肖某将其抖音账号的头像设置为李女士的生活照,并对外公布了李女士的微信号、抖音号,配文“开始是免费多睡两次就得问你要房租了还挺贵”。他通过该账号发布了多张李女士的私密照和裸照,并在评论区发布“加微信了解这个女人”等引导言论。
第二步,精准投递。 这还不够。肖某通过抖音私信和微信,将上述私密照片,定点发送给了李女士的丈夫、姐姐、妹妹、弟弟、舅舅、朋友等几乎所有核心社交圈的人。他甚至在一个名为“娱乐2”的8人微信群中,发布了李女士的裸照,并配文“要看好看的加微信”“贱货”。
李女士在诉状中痛苦地写道,因为肖某的行为,她与丈夫争吵不断,目前正面临离婚的境地。在亲戚朋友的反馈下,她才得知自己已经被肖某在背后描述成了一个不堪的人。
三、诉讼请求与审理经过:一场艰难的维权
2022年9月2日,不堪受辱的李女士向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海龙派出所报警。然而,肖某并未就此停止,侵权行为仍在持续。李女士称,自己长期处于痛苦低落的状态,并曾试图自杀,幸被路人救下。
无奈之下,李女士委托我们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们的诉讼请求主要有四点:
第一,请求法院判令肖某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第二,请求判令肖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第三,请求判令肖某赔偿律师费8000元。
第四,请求判令肖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案的审理还有一个细节。被告肖某在得知被起诉后,采取了非常消极的态度。他注销了发布侵权内容的抖音号和微信号,并拒收了法院的诉讼材料。最终,法院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完成了送达。开庭时,肖某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但这并不影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并特别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指出“对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要加强保障,对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
四、法院认定:侵害了多项人格权
法院逐条分析了肖某的侵权行为,认定其侵害了李女士的以下四项人格权,这个认定非常清晰地拆解了网络暴力的“罪状”:
1. 名誉权和隐私权。 法院认为,肖某公开发布私密照并配侮辱性文字,使李女士的私人生活被公之于众,社会评价显著降低,构成了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
2. 肖像权。 肖某将李女士的照片设置为抖音头像,属于“故意丑化、污损”他人形象,侵害了肖像权。
3. 个人信息权。 肖某公开了李女士的微信号、抖音号。这些账号具备社交、支付功能,能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公开这些信息直接导致李女士受到大量恶意骚扰。
至于李女士主张的生命权、健康权受侵害,法院认为肖某的目的是侮辱贬损,而非直接伤害生命健康,且损害结果并非由其先行行为直接导致,因此未予认定。
五、判决结果:10万元精神抚慰金传递的信号
最终,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可以说基本支持了我们的核心诉求:
一、停止侵害。 被告肖柯立即停止侵害,不得再实施泄露、传播李润霞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行为。
二、赔礼道歉。 被告肖柯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润霞出具内容经法院审查确认的书面道歉声明。考虑到公开道歉可能对李女士造成二次伤害,法院未支持公开道歉。
三、赔偿维权开支。 被告肖柯赔偿原告李润霞维权开支5000元(原告诉请8000元律师费,法院酌情支持5000元)。
四、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肖柯赔偿原告李润霞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五、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六、案件解析:为什么能判赔10万?
这个判决出来后,很多同行和当事人来问,为什么在同类案件中,这个判赔数额相对较高?
这里要解析一下法院的考量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侵权责任要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行为目的、方式、后果等。本案中,法院重点考量了以下几点:
第一,主观恶意极深。 肖某不是为了开玩笑,而是为了“泄愤和报复”。分手三年,只因前女友与其现女友有沟通,便心生恶念。他在公安机关说的“她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她好过”,充分暴露了其主观上的恶意。
第二,行为性质恶劣。 他不是在私密小群发泄,而是利用“流量巨大”的抖音等公共平台,并且精准地传播给受害者的丈夫和亲属。这等于不但要毁掉一个人的社会生命,还要毁掉她的家庭生命。这种“精准打击”造成的伤害是毁灭性的。
第三,损害后果严重。 法院查明,李女士因此事“长期处于痛苦低落的状态,并曾试图自杀”。这个后果是实实在在的,也是法院支持高额精神抚慰金的关键事实。
第四,认错态度消极。 肖某自始至终未出庭,未道歉,注销账号试图逃避责任。这种消极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也会成为加重责任考量的因素。
因此,这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仅仅是赔偿,更是一种法律态度:任何人,都不能以毁掉他人隐私和名誉为代价,来发泄自己的私愤。
结尾
写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想起一句话:爱的时候,请别太认真地去拍那些照片;恨的时候,请别太卑劣地去撒那些照片。
本案中的李女士是勇敢的。她在遭受毁灭性打击后,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果断报警并提起了诉讼。法律最终给了她一个公正的交代。
对于所有女性朋友,我想提醒几点:
第一,警惕“亲密关系”中的风险。无论多爱对方,在拍摄私密影像这件事上,请保持警惕。一旦影像脱离你的控制,它就可能变成一把悬在你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第二,遭遇威胁,立刻报警。不要因为羞耻心而妥协。肖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李女士保留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三,勇敢诉讼,绝不和解。对于这种毫无底线的侵权行为,法律诉讼是最好的反击。高额的赔偿金,会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手机相册也不是私刑的工具。当你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可能也正在为自己按下通往被告席的确认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