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律师 08:00-23:59
刘斌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002091270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天习案例丨祛痘变毁容,美容院能否以“合同约定不退费”为由拒绝退款,看判决怎么说

作者:刘斌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次举报


案件的主人公我们称她为严某某,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性。她在某款手机阅读APP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内容是关于一家美容院推出的九块九洗脸体验服务。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严某某在当年6月22日来到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一家美容院,这家美容院我们称其为“御某某美容院”,经营者是顾某某。

到店后,店员热情接待了严某某,并引导她体验了九块九的洗脸项目。在体验过程中,店员不断向严某某推荐更全面、更专业的祛痘服务,声称可以有效去除她脸上的痤疮、粉刺和青春痘。在店员的反复劝说下,严某某当天就和美容院签订了一份名为《苗医生专业祛痘签约服务协议》的书面合同,并当场支付了定金六千八百元。

这份合同里有一个非常诱人的承诺,美容院保证可以让严某某面部痤疮、粉刺、青春痘的修复面积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如果达不到这个预期标准,美容院将返还所有签约祛痘费用。这样的白纸黑字承诺,让严某某觉得找到了解决皮肤问题的希望。

此后,严某某又陆续向美容院缴纳了会员费以及其他治疗费用,前后加起来总共向这家美容院支付了三万二千八百元。这笔钱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并不是小数目,但为了改善皮肤状况,严某某选择了信任。

几次治疗之后,皮肤没有变好反而出现色斑

严某某按照美容院的安排,先后接受了几次祛痘治疗。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治疗不仅没有让她的痤疮问题得到改善,反而导致她的皮肤出现了新的问题,也就是色斑。这让她感到非常害怕和失望,她不敢再继续接受治疗,于是多次找到美容院协商,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并赔偿损失。

但是美容院的态度很强硬,认为双方签了合同,严某某自己不想继续治疗属于单方面放弃,按照合同约定不能退钱。双方始终没有谈拢,严某某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告诉请:要求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

严某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她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三项。第一项,请求法院判决美容院退还她已经支付的三万二千八百元。第二项,请求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她九万八千四百元。第三项,请求法院判决美容院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她为什么提出九万八千四百元这个赔偿数额呢,这个数字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她认为美容院通过虚假承诺治疗效果的方式,诱导和欺骗她进行消费,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民事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三万二千八百元的三倍,正是九万八千四百元。

被告抗辩:合同有效,原告单方违约不应退费

面对原告的指控,美容院方面也给出了自己的答辩意见。美容院认为,双方是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签订的服务合同,原告通过手机广告了解到服务内容,并且亲自到店体验后才决定签约,美容院从来没有作出过欺诈性的承诺。而且皮肤修复效果和每个人的体质、接受服务的时间长短、是否听从指导配合以及日常生活习惯都有关系,不能简单归责于美容院。

美容院还特别强调,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如果原告单方面违约,美容院不予退回祛痘费用。另外,原告购买的背部净螨半年卡属于限期消费项目,服务期限已经到期,原告自己不在期限内消费,属于放弃权利,美容院更没有退款义务。总之,美容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同意退款,最多从客情角度考虑,愿意继续为原告提供部分护理补偿。



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双方举证和当庭陈述,法院查明了以下事实。

当年6月22日,原告严某某与被告美容院签订了那份《苗医生专业祛痘签约服务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六千八百元。协议中明确约定,被告使用其提供的祛痘产品,对原告面部的痤疮、粉刺、青春痘进行修复操作,如果没有达到预期协议标准,被告将返还所有签约祛痘费用。同时,被告在协议中承诺可使原告的痤疮、粉刺、青春痘修复面积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此后,原告又陆续缴纳了会员费和其他治疗费用两万六千元,前后总共向被告支付了三万二千八百元。被告提供的顾客档案显示,被告向原告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祛痘护理会员三年、排毒半年卡、祛印、充值两万元送两千元以及背部净螨半年卡等项目,被告已经向原告提供了其中部分项目的服务。

法院特别注意到一个关键细节,原告在接受治疗过程中,被告是用痘痘针挑破痤疮,然后挤压出痤疮的血水脓包,再附加红蓝光仪器进行治疗,最后敷面膜进行消炎。法院认为,这种对皮肤进行挑破、挤压的操作,属于创伤性和侵入性的治疗,已经超出了普通生活美容的范畴,进入了医疗美容服务的领域。



法院认为

法院首先明确了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由于争议发生在民法典施行之前,因此适用当时的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对于案件的核心争议,法院作出了一个重要认定。被告美容院在进行祛痘修复操作时,使用了痘痘针挑破痤疮并进行挤压,这种创伤性、侵入性的操作方式属于医疗美容服务。但是,被告并没有取得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资质,也没有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被告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不过法院同时指出,原被告双方就其他服务项目达成的协议,比如排毒、净螨等服务,这些不属于医疗美容服务的范围,因此这些部分的合同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另外,被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原告曾经因为自身工作原因,主动提出要求将除螨等护理项目退掉。按照双方的约定,被告对于这部分项目的无法继续履行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全案的案情,包括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原告已经支出的费用以及她的受损程度等各方面因素,法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最终酌定由被告向原告返还一万六千四百元。对于原告提出的三倍赔偿请求以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再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内容如下。第一,被告广州市番禺区御某某美容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严某某返还一万六千四百元。第二,驳回原告严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千四百六十二元,由原告负担七百三十一元,由被告负担七百三十一元。如果被告没有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什么没有支持全额退款和三倍赔偿

很多朋友看到这个判决结果,可能会有一个疑问。美容院明明没有医疗美容资质,却做了创伤性的治疗,为什么法院没有判决全额退款,也没有支持三倍赔偿呢。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第一,原告严某某和美容院之间建立的服务合同,并不是全部无效。法院将合同内容拆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祛痘治疗中的创伤性、侵入性操作,这部分因为没有资质而被认定为美容院的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另一部分是排毒、净螨这些普通生活美容服务,这部分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原告自己还主动要求退掉其中某些项目,被告在这部分没有违约。因此,法院只能就医疗美容服务那部分酌情判决返还一半的费用。

第二,关于三倍赔偿的问题。原告主张美容院构成欺诈,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三倍赔偿。但是法院在认定中,并没有直接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而是从“没有医疗美容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构成过错”这个角度来认定被告的责任。同时,法院也考虑到原告自身主动要求退项目的事实,以及合同中有明确的服务效果承诺条款,最终基于公平原则作出了折中的判决,没有支持三倍赔偿。

这个案件给所有消费者提了一个重要的醒。第一,不要轻易相信广告中夸大的效果承诺,尤其是涉及到皮肤治疗的,一定要先核实对方是否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第二,所谓的“九块九体验”往往是吸引你进店的诱饵,进店后可能会被诱导进行大额消费,一定要保持理性。第三,签订服务合同时,要仔细看清楚条款,特别是关于退费和违约责任的约定。第四,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保留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治疗过程的照片等,以便日后维权。

同时也给从事美容行业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没有医疗美容资质,就绝对不能开展任何形式的创伤性、侵入性治疗。一旦被认定存在过错,不仅要面临退款赔偿的法律风险,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刘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3002091270
    •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18次 (优于94.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5.1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42370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131篇 (优于86.43%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斌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8477 昨日访问量:2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