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律师 08:00-23:59
刘斌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002091270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天习案例丨临时起意拿走金项链,盗窃数额较大,法官这样判!

作者:刘斌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9次举报

01

案件简介



某日,张女士(化名,下同)通过APP预约了师傅到家中拆装空调。


不久后,唐师傅(化名,下同)受公司委派到达了张女士的住处。


空调拆装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之后,张女士因琐事离开了房间,唐师傅的目光无意间落在了卧室床头柜那半开的抽屉上。


那一刻,贪念如野草般疯长,趁着短暂的间隙,他伸出了不该伸出的手,盗走了一条镶嵌着玉石观音吊坠的金项链,价值高达2万余元。


拆装工作完成后,唐师傅顺利离开了张女士住处,他暗自庆幸自己的“小动作”未被察觉。


然而,面对着道德的拷问,在无数次的内心挣扎后,唐师傅最终选择鼓起勇气,主动联系了张女士,坦白了自己的过错并将涉案财物归还对方,也获得了张女士的谅解。


几天后,唐师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定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建议法院对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02

法院认为





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唐师傅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案发后主动将被盗财物退还被害人且获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


03

案件办理经过



尽管该案的情节不复杂,但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简办”的执业理念,天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当事人,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


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熊律师发现唐师傅虽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但面对可能的法律后果,他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和愿意承担后果的决心。同时,他也表示愿意寻求改正的机会,努力弥补自己的过错,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


天习律师在认真了解、梳理和分析案情后,对案件中可被从轻处罚的情节进行了梳理,据此形成了严谨的辩护思路。天习律师根据唐师傅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但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且案发后主动将被盗财物退还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等相关情节,向法院充分说明唐某适合获得缓刑的理由。


天习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唐某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综合案件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做出如下判决: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红线,踏实工作才是最好的取财之道。本案中,唐师傅因一时贪念,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好在他能迷途知返,及时将涉案财物归还对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终在天习律师的介入下,唐某最终获得了缓刑。在缓刑期间,唐师傅也一直在努力工作,认真悔过,不断改过自新。


作为法律从业者,每个案子背后承载着别人的人生,其肩负着是案件处理的责任。因此,熊律师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崇高的敬业精神为指引,对每一个案件都秉持审慎与严谨的态度,力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3002091270
    •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18次 (优于94.2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5.1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49718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163篇 (优于86.26%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斌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4641 昨日访问量:28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