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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中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才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否合法?

发布者:郭小双律师|时间:2024年10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1629人看过


规章制度中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才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否合法?

【答案】

不合法。根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年休假,即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法律法规】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二、职工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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