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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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作者:丁磊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6次举报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允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在提供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情况下,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但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相关法律:《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来源:网络


丁磊律师(法学学士学位,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毕业后曾先后在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今律师事务所等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1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离婚、法律顾问、继承、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