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坟墓里伸出来的手
遗嘱+信托
今天文章的题目,看着有点恐怖,哈哈。但如果您看完,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一般人听起来好想明白,又好像不明白。看完下面的例子,会有更清楚的理解。
港星沈殿霞2008年去世,她有一个爱女郑欣宜一直被视为掌上明珠,但是没有一个母亲能够保护女儿一辈子,也无法陪伴女儿一辈子。面对自己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的残酷现实。沈殿霞不想自己的遗产一次性全部给到年轻的女儿(年轻人突然获得巨额财富不一定是好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百度一下山西李兆会的故事),除了担心被坏人觊觎以外,可能还担心女儿有了这么一大笔钱后无法管理财产,甚至挥霍财产,导致日后的生活更加没有保障。毕竟女儿当时只有21岁。为了更好的保护女儿,经过深思熟虑的考量,沈殿霞对自己的遗产进行了遗产信托,委托专业信托机构在自己去世后打理自己遗产。其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就是在郑欣宜35岁以后才能支配母亲留下来的遗产。表面上这只是一份法律意义上的遗产信托,但里面却保函着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与责任。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在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财富和家庭财富都在不断积累增加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好手中的财富,如何通过专业的法律设计把上一代人辛辛苦苦积攒的财富传承下去,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一家庭的财富传承。哈哈,忘了一件事,今年郑欣宜刚好35岁。通过法律设计,一个母亲在去世十几年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参考法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