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和结果
H某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某安全科技公司股东M某及工作人员联系H某,希望把资格证挂靠在公司,并协商扣除合同额15%管理费后,剩余款项支付给H某。此后,某安全科技公司与某体育中心签订四份消防类合同,价款分别为41000元、4800元、62000元、32000元,合计139800元。项目由H某借用公司资质承揽并施工。某体育中心于2025年3月3日付41000元,2025年4月2日付4800元与32000元,2025年4月30日付62000元,四笔共139800元进入某安全科技公司账户,但公司未向H某付款。H某起诉,要求支付代收工程款118830元及自2025年6月4日起按LPR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一审法院认定挂靠关系成立,判公司返还118830元及利息,受理费1338.5元、保全费1114元由公司负担。公司上诉,称无书面挂靠协议、15%管理费系单方陈述、款项不是代收工程款。二审中公司提交12份维护保养报告书,想证明工程由公司完成;H某质证认可真实性但不认可关联性。某中级法院查明,法定代表人F某录音、微信记录、财务人员微信、股东M某陈述均能印证挂靠及15%管理费,报告书中的施工人员T某也与H某微信记录相呼应。2025年12月29日,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2676.6元由公司负担。
律师对案件的贡献
赵毓丽律师代理H某,关键不在于堆证据,而在于把松散材料串成闭环。她抓住公司自认的三类材料:法定代表人F某认可挂靠和15%管理费的电话录音、公司财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微信记录、股东M某一审出庭陈述。面对公司上诉时否认口头协议,赵毓丽律师在二审聚焦反驳报告书的证明力,指出报告书只是完工材料,不能推翻此前已固定的挂靠合意;报告中出现T某,反而和H某提交的微信记录形成互补,证明H某并非凭空主张。她把139800元总额、15%管理费、118830元应收款三项数算死,让一审和二审都只能沿同一逻辑判:公司收了钱,扣管理费后必须返。
典型意义
这案的典型意义,是给资质挂靠纠纷里最软的一块补了硬骨头:没有书面合同,关系就不成立吗。法院最终采纳的逻辑很清楚,口头协商加履行行为加对方人员自认,同样能认定挂靠经营合同关系。赵毓丽律师的价值也正落在这里:很多持证人被公司用资质接活后赖账,手里只有聊天记录和录音,不敢打官司;这案说明只要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任何一方的表述能闭环,15%这类比例条款就不是单方呓语。另一个看点是代收款逻辑,工程方把钱付给被挂靠公司,公司不能既当资质出借人又当工程款所有人,扣约定管理费后余款归实际施工人,是挂靠纠纷的基本正义。对消防、建筑、监理这类吃资格证红利的行业,这案是一面镜子:别只挂证不留痕,录音、微信、项目回款流水、现场人员沟通一个都不能少;真闹到二审,像赵毓丽律师这样把自认材料钉死,公司再交十二份报告书也翻不了盘。
赵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