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L某系某建筑项目临时务工人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L某在工地施工时受伤,用人单位以无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承认用工责任,拒绝支付任何赔偿。L某委托赵毓丽律师维权。赵毓丽律师介入后,先通过工友证言、施工记录、工资流水等间接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随后,赵毓丽律师协助L某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并经鉴定构成伤残。赵毓丽律师代表L某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最终帮助当事人足额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全部工伤赔偿款项,切实维护了L某的合法权益。
律师对案件的贡献
赵毓丽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面对无书面合同的困境,她没有局限于直接证据,而是从间接证据入手,指导L某收集工友证言、施工记录、工资流水等材料,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成功确认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认定奠定基础。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阶段,她全程跟进,确保程序合规、材料齐全。在赔偿协商环节,她依据伤残等级和相关法律规定,逐项核算赔偿项目,据理力争,最终让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各项工伤待遇,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让L某及时获得赔偿。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为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建筑务工人员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在建筑行业,临时用工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往往因缺乏直接证据陷入维权困境。赵毓丽律师通过固定间接证据确认劳动关系的做法,打破了用人单位以无合同为由逃避责任的套路,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同时,本案也警示用人单位,临时用工不等于无劳动关系,依法参保、规范用工才是规避风险的正道。对广大务工人员而言,这起案例提醒他们,即使没有合同,只要保留好工友证言、工资记录、施工痕迹等证据,就能在受伤后依法维权,法律不会让违法用工者逍遥法外。
赵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