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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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主任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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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杨子兴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07日 56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5日,被告人李XX向微信好友被害人钱某谎称自己拥有苹果手机和苹果电脑低价货源,骗取钱某信任后,二人达成口头约定,先预付定金,到货后付全款。通过上述方式,李XX共骗取钱某定金共计65100元。

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建议从轻处理。

最终判决:

   一、被告人李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李XX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65100元。

杨子兴律师简介杨子兴,中共党员,聊城优秀律师,聊城优秀仲裁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聊城市委、市政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0********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