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子兴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4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09年,被告人常XX和被害人王XX在北京当保安期间,常XX向王xx借未还,后常xx回到阳谷县老家,王xx到阳谷向常xx索要债务,常xx表示没钱,后王xx独自去找常xx,二人在阳谷县小树林发生争吵,常xx拿砖头砸王xx的头部,王xx倒地。常xx又拿起石头朝其头部、躯于等部位砸了多下,后用尼龙绳将石块与王xx的手腕、脚脖拴在一起,将其拖曳至河里后离开,后被村民发现。
律师工作:故意杀人罪,往往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死刑。因此,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犯罪嫌疑人关押的聊城看守所安排会见,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发现案件中被告人的年龄存在疑问,按照其身份证登记年龄,其事发时已年满十八周岁,但按照其家属供述,其系收养的,实际年龄要比户口年龄小两岁。了解该情况后,律师认定其案发时还未成年,对其量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遂,第一时间将该情况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公安机关也非常重视,连夜询问其家人及同村人,后基本断定年龄存在问题。
为案件侦查需要,公安机关对其年龄进行了进一步鉴定,最终认定其实际年龄与户口相符。后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律师将这一重大情节向法院提出,最终法院在量刑时,对其按照未成年人从轻处罚的原则,判处无期徒刑。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重大体现。
案件结果:得益于律师的细致发现,以及积极工作,加上办案机关的不懈努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了罪轻处罚,也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身世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