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子兴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9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2022年9月17日5时7分,被告人李XX驾驶鲁PPXXX号轻型封闭式货车沿聊莘路自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国道240线370KM聊莘路沙镇镇齐楼村路口时,与自西向东刘XX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碰撞,致使刘XX倒在地上,事故发生后李XX驾车逃逸。约三分钟后,张XX驾驶鲁P73XX号微型轿车沿聊莘路自南向北行驶,行驶致事故地点,与倒地的刘XX发生碰撞,经法医鉴定,刘XX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李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律师辩护意见:接受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积极制定辩护方案,同时第一时间与死者家属联系赔偿事宜,经过六七次谈判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保险理赔外赔偿被害人10万元,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案件到检察院后,第一时间去公诉机关阅卷,并与办案检察官沟通案件的定性及量刑,争取被告人罪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有逃逸情节,最终经过不懈努力,争取到三年的量刑建议。案件到法院后,第一时间提交辩护意见,与办案法官沟通缓刑事宜,另一方面与司法部门联系社会调查,便于后续社区矫正。经过多番努力,最终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案件结果:辩护人意见得以采纳,判三缓四,当事人最终得以缓刑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