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法院案号:(2022)湘0602民初7234号
2019年1月,原告李某在岳阳楼区步行街附近看到有一个公寓住宅项目在开发,有想法购买,当时接待的置业顾问是被告范某某。被告范某某给原告介绍说有一套指标房很便宜,可以优惠一千多元每平方,并说这套指标房之前是第三人定了的,现在只要办理更名就行,要求原告交纳50000元的购房诚意金和5000元的优惠服务费,并将之前第三人签订的单据原件全部交给了原告。除此之外,被告范某某还要求原告向其自己的账户交纳了40000元的指标费,之后原告回家等通知。谁知道房子一直未开盘且已经烂尾停工,原告也多次联系退款,但都无法得到处理。
二、代理情况:
原告交纳的购房诚意金共计95000元就这样泡汤了,实在不服,于是找到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马会律师代理,帮助起诉退款。
三、法院审理情况:
律师经过案件搜集证据和全面分析,将开发商和置业顾问全部告上法庭,经过法庭审理查明,本案系开发商收取了购房诚意金5万元、置业顾问范某某私自收取了4万的指标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告交纳购房诚意金后公寓没有建成无法交付,所以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诚意金,而置业顾问私自收取指标费明显违法,也应当退还,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后,被告置业顾问分批次退还了款项,而开发商因没有主动退还,故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由执行法官一起到开发商的办公地采取了执行措施,最终开发商也主动将款项退还给了原告,原告通过律师代理成功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