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律师有话
生活中,总有人以为“白纸黑字”就是护身符。但当一纸协议触碰了法律红线,被法院认定无效时,已经掏出去的真金白银,是不是就只能认栽?我办理的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敏感的“特殊协议”,更是一场关于证据、策略与法律底线的深度博弈。今天,我们不谈道德评判,只聊一个核心问题:当合同无效已成定局,如何合法地把钱要回来?
二、案件基本情况
法院案号:(2025)湘0602民初XXX号
2018年3月,朱某与兰某签订了一份“见不得光的”《合同》,约定由兰某为朱某生育子女,并明确了生育不同性别的小孩所对应的报酬。协议签订后,朱某依合同约定当场交付10万元现金。然而,事后兰某并未履约,更是以母亲病重为由又向朱某借款5万元,并向朱某出具了一张15万元的借条。之后兰某拉黑朱某,朱某在长达7年多的时间里多次要求兰某返还15万元未果,故一纸诉状将兰某诉至法院。在庭审中兰某的代理律师抗辩: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财产不予返还,且兰某只承认收到了5万元的借款。
一边是违法的合同,一边是否认的收款,案件陷入双重僵局。
三、代理情况
破局关键:从“要合同款”到“要财产返还”
律师在第一时间作出判断:这份《合同》实质是基因型代孕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坚持按合同纠纷主张,必败无疑。
但合同无效,不等于钱要不回来。律师果断调整策略,将诉求拆解为两条线:第一条线、不当得利线 :合同无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主张被告兰某返还不当得利;第二条线、民间借贷线 :借条具有相对独立性,若能证明借贷合意真实、款项实际交付,可以单独主张。
这种“切割式”打法,把“违法合同”变成了“财产返还+合法借贷”两个可诉请的法律关系,为后续胜诉打下基础。
四、案件审理情况
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与律师在了解案情后提前做出的分析及预判的裁判结果大体一致,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后,根据双方对错,判决被告兰某向原告朱某返还不当得利款8万元,返还借款5万元。案件得以胜诉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