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的时候,刘某因为做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于是找到蒋某借款,因为双方相对熟悉,之前也借过款都如数归还了,所以蒋某同意了。
双方约定借款70万元,刘某向蒋某出了一张借条,约定利息按两份计算,之后蒋某的丈夫通过银行把70万的借款支付给了刘某的银行卡。借款这么多年了,在前几年刘某都是按约定一年支付一次利息。但从2018年开始,刘某开始拖欠利息至今,蒋某及其丈夫这几年一直在跟刘某联系要求支付利息,如果不能支付那就收回借款,但是刘某一直推脱说在筹钱,但就是分文没有偿还。
二、代理情况:
蒋某很是无奈,于是委托了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的马会律师代理起诉,收回借款。
三、一审情况:
案件在马会律师的代理下起诉到了法院,并申请做了财产保全。法院通知了被告刘某并确定了开庭时间,但就在案件即将开庭时,被告刘某主动联系了原告蒋某要求和解,于是双方坐下来协商并确定了分期还款方案,双方到法院签订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刘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至此案件结案。
四、案件提示:
本案起诉后,被告在强大的证据面前无从反驳,只能选择和解。但被告在和解时要求撤诉,原告蒋某差点都同意了,幸好请了代理律师,律师建议案件和解后最好不要撤诉,而是通过法院签订调解书,这样对被告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将直接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