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子可以得到补偿吗?
很多人
会有这样的疑问
征收时
自家的空地、院落
是否应当予以补偿?
湖北孝感的谢某
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2016年1月
为了缓解市中心的人口压力、交通拥堵等问题,某市政府决定扩建城区。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如果要进行扩建,就必须对市中心周边村民的房屋进行征收。
因此
政府在完成规划之后,便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决定,并拟定了补偿方案。谢某家的房子也在被征收的范围之内。
因此
谢某在了解补偿方案之后,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因为谢某认为自己家的院子比较大,也有土地使用权,应该会得到比较多的补偿。
可是!
在政府对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并未将院子的面积计算在内,这让谢某觉得很不满。
那么!
被征收人的院子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答案是......
谢某的院子是能够得到补偿的
因为
依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由此可知!
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属于征收补偿的范围
再依据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另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答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谢某家房屋的价值不仅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还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这两者都属于征收补偿的范围。
因此!
政府在对谢某的房屋进行评估时,应该将其院落的面积计算在内。
谨记以下总结提示!
因为房屋征收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
为了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保障补偿到位
法律明确规定了补偿的范围
不仅房屋的价值要得到补偿
而且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也应该在补偿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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