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买二套房,就和配偶办了假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写的是房子归乙方所有,另一方等于是净身出户,双方口头说好等房子买好了就复婚,但是离婚后房子没有买,一方也不同意复婚。相信大家对类似的“假离婚”并不陌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婚姻法上从来不存在“假离婚”一说,只要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就是法律所认可的离婚;
其次,离婚协议中约定归一方的房产等自离婚协议生效即属于该一方个人财产,该房产权属也不会因为复婚而有所改变。离婚后复婚前这段时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最后,离婚后再想与对方复婚等于是一段新的法律关系,遵循结婚自愿、自由的原则,需要双方都愿意去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否则,法律也不能强迫两个人结婚。
律师建议:当面临“假离婚”之前,一定要慎重对待,不要轻易相信“假离婚”;如不幸遇到了“假离婚”,也不要慌张,尽量搜集有关离婚协议是在受到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相关证据,争取撤销该不平等协议,获得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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