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和老公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我认为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我想提出离婚,但是我担心自己先提出来会对我不利?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大多数当事人的疑问,那么到底会不会存在不利呢?
作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先提出离婚的权利。谁先提出离婚或谁先起诉一直都不是影响利弊的因素,也就是说,对自己是利还是不利,从来都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因此,谁先提出离婚并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离婚案件中利弊因素是相对的,有利就有弊,而到底是相对有利还是不利主要是由案情况本身决定的,确切地说,是由双方手上掌握的证据决定的。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作为一名离婚律师也不例外,如果确实矛盾不可调和,充分考虑清楚决定离婚,同时又想要让自己在离婚案件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建议合法有效的搜集相关证据或提供有效线索委托专业律师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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