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罪的辩护要点
最近,一篇网络热文在朋友圈疯转:华商报2020年9月报道的“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一案有了新的进展:2021年2月28日上午,服刑整整3年后,河北青年小邸走出监狱,重获自由。28日,小邸的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对于小邸家人的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小邸出狱后第一时间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我没有强迫对方,我没有犯罪,所以服刑期间,虽然有减刑机会,但我不会以认罪换减刑,我相信公正的法律会还我清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
小邸的遭遇我非常理解,该案是否是冤假错案只能等待有权机关作出最终的定论,根据我自己办理过的强奸案件和关注过的强奸案件,案件发生后,被告人的亲戚朋友往往不理解:为什么去强奸,不去找“小姐”,肯定是冤假错案,被别人算计了。但是,一旦案件发生进入刑事诉讼,被告人大多数都会被定罪量刑,正如本案的小邸。所以,发生类似的强奸案件,律师如果根据办案经验不能争取到无罪,量刑从轻只能是无奈的选择。现将强奸案件的辩护要点总结如下:
强奸案件认定女被害人是否自愿非常关键,对于被告人和辩护人一方来说,都会在法庭上展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拥有明显优势的一方才能最终得到法庭的支持,对于被告人和辩护人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有利的辩护要点:
1、被告人和被害人的相识和接触经过;
2、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3、案件发生前双方的亲密程度;
4、发生关系的时间、地点及周边场景;
5、发生关系的方式和次数;
6、被害人的身体表明是否有符合常理的伤痕,衣物是否有破损;
7、女被害人是否放弃免受性侵的机会?
8、性侵发生后女被害人的反应;
9、报案人及报案的时间,是否受到亲友的影响。
10、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年龄、长相、职业、是否有前科。
各位读者,你请的律师再强,都属于事后救济,可能难免被判刑的命运,最好的方式还是洁身自好,不予她人发生婚外性行为。河北的小邸在相亲的当天,就与相亲的对象发生性关系,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愿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案件的每一个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