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
因工作关系能够接触到刑事案件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正确的思想进入人的思维很难,相反,错误的思想进入人的思维确很容易,律师是个舶来品,加上中国人治观念根深蒂固,关系大于法律还是多数人的普遍认知,现实的环境律师也没有真正发挥出这个职业应有的作用,律师的作用一直倍受争议。
普通老百姓不了解刑事案件,认为律师没有用或者作用不大,那些了解的人有同样的看法。某知名教授在某著名法学院的举行关于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的论坛,参加论坛也是人才济济,大家各抒其见,最后,教授让在座的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假如您的亲戚朋友犯事进了看守所,大家首先想到是动用自己在公检法的关系捞人还是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众皆哑然。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抛开现实空谈律师作用没有任何意义。
我先讲一个故事:几年前经朋友介绍,刘某来到我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我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刘某的儿子因涉嫌运输毒品被刑拘,我通过会见,阅卷了解到的案情是,他儿子运输毒品800余克,根据刑法规定,50克以上量刑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刘某问我他儿子可能判什么邢,我根据案件中其他情节,对他说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大。后来,他陆续咨询我一些问题,看他年迈整天为儿子奔波的不易,我对他说:“您被骗子顶住了,与骗子打交道涉及到钱时,最好给我打个电话,听听我的意见。”刘某虽然是个农民,但人很精明,他听我说这句话时没有任何表情,我就知道出事了。他说:我被某大报的记者骗走所有的钱。原来该记者(是否真假不得而知)向他承诺,保证他儿子没事,救子心切的老刘将全部的积蓄给了记者,结果可想而知。
后来,案件到了审判阶段,可能是因为老刘没有钱支付代理费,或者是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他没有委托我继续代理。
有一天,某刘突然给我打电话:“刘律师,我儿判决已经下来,已经送监狱执行,但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你。”我说:“可以呀。”刘某说:“原来你说委托律师,我儿可能判无期徒刑,但我也没有委托律师,他确实被判无期徒刑,那么委托律师有什么用,你能否给我解释一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我很平静地对他说:“你要多听听律师意见,至少能够保证你不会上当受骗吧。”刘某立刻挂断电话。
其实,刘某的话是有道理的,就是刘某在审理阶段委托律师,他儿无罪的可能性是没有的,只要定罪根据运毒的数量量刑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我说他儿判决无期徒刑,我是根据某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判决书得出的结论,从这个案件量刑上看,委托律师好像就是没有用。
那么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究竟有什么用呢?最近公开报道的及其冤假错案,虽然都离不开律师,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功不可没,但是全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朱明勇说:“有些案件(他亲自办的)仅凭律师是不行的,还要借助于其他的力量如媒体,但是,没有律师绝对不行,没法依法推进案件再审。”这是中国的司法现状。
一个人因涉嫌犯罪被抓,突然给社会上断绝一切联系,这个人在家庭或者社会上作用越大,给家庭和社会相关人员的影响越大,且不说律师能否在案件中发挥作用,生活中紧急事项的处理是必须的,这时能够见到被刑拘的人只有律师。有些犯罪并非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在无意识犯罪的情况下突然被抓与外界隔绝,且度日如年遥遥无期,那种急迫和无助是非常之强烈,见到律师如见最亲之人。其实,一般人是不了解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通过律师会见,结合了解的案件情况,给他讲明案件的可能走向,能够缓解疑犯的情绪。避免因对法律理解的偏差给公安机关说假话,隐瞒不该隐瞒的案件事实,而导致对自己更加不利的后果。
其实,按照哲学上说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国家既然允许律师职业的存在,就应该有存在的价值。不过,因为案件都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尽管律师办的很成功,哪怕是冤案,谁也不愿意把自己在看守所被关的历史,当做广告一样到处宣讲。人们看到是某某被抓了,律师辩护了,结果还是被判刑了,律师到底有没有用?他们无法知道。
各位朋友,我是一名律师,以认真、细致、专业,负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平时较忙没有时间写这些东西,近日因武汉新冠病毒肺炎在家隔离,才有时间陆续写几篇律师随笔发表在华律网上,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您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如果遭遇的刑事案件,能够正确处理有所启迪,那么撰写此文所花心血没有白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