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房产,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上海某案例中,女方父亲 2022 年去世,留下一套市值 200 万元的房产,遗嘱中仅写明 “房产由女儿继承”,未注明 “单独所有”。2024 年女方与男方离婚,男方主张房产均分,女方则认为系个人财产。法院依据《民法典》第 1063 条第三项,认定遗嘱未明确排除配偶共有权,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女方补偿男方 80 万元(考虑女方对父亲的赡养贡献)。若遗嘱明确 “只归女儿个人所有”,则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
实务中,继承方式不同影响权属:法定继承(无遗嘱)的财产一律属共同财产;遗嘱继承需明确 “单独所有” 才属个人财产。建议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要求遗嘱人添加 “遗产仅由 XX 个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条款,或继承后及时办理《财产约定协议》明确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