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商铺租期到了,多付的钱却被"装进"了开发商口袋
几年前,承租人X某某(化名)在某商业区承租了数间门面商铺,用于经营。因商铺产权属于某置业公司(开发商),签约时由受托的商业地产管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X某某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约定先免租、后计租,租期届满后归还房屋。
X某某按约付清了租金和押金。可当租期届满、双方交接房屋时,X某某却发现:自己当初不仅交了押金,还多支付了部分租金。加上本应退还的押金,这笔钱加起来不是小数目。多次协商未果后,X某某决定诉诸法律,聘请杜姗姗律师代理,要求开发商返还押金4.9万元及多缴纳的租金9.5万元。
二、办案经过:一笔一笔算清楚,让"多付的钱"无处遁形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多付了钱"以及"该由谁来退"。杜姗姗律师从证据入手,把账目理得清清楚楚。
其一,锁定"多付租金"的转账铁证。
X某某当时是通过亲友向受托公司负责人蒋某某的账户转账支付了21.4万元,金额明显超过了签约当日合同约定的应付总额。同时,受托公司出具的收据也印证了收款事实。面对"现金收款""未多付"等说法,杜姗姗律师以转账记录和收据相互印证,让"多付9.5万元租金"这一事实具备了高度可能性。
其二,厘清"责任主体"——该由开发商来退。
受托公司是受开发商委托招租的,其行为效力及于委托人。杜姗姗律师指出,受托方负责人收款后、受托公司亦出具了收据,应认定其收款系职务行为,X某某与开发商之间由此建立了租赁法律关系,租期届满后,开发商应当承担返还责任。
其三,守住"押金返还"这一共识。
对于4.9万元押金,开发商在一审中亦同意返还,律师据此进一步巩固了这一应退款项。
三、案件结果:两审皆胜,14.4万元全额判返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开发商返还X某某押金4.9万元及租金9.5万元,合计14.4万元。开发商不服,以"多交租金9.5万元没有事实依据"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有受托公司出具的收据及转账记录为证,认定X某某多支付9.5万元租金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开发商应当返还;其关于"不能认定收款系职务行为"等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75元由开发商负担。
杜姗姗律师代理的这场"租金返还战",两审全胜,为当事人稳稳拿回了14.4万元。
四、律师作用:让"模糊的账"变成"判得清的钱"
商铺租赁、委托代理、多笔款项交织,这类纠纷最容易"说不清、判不明"。杜姗姗律师的专业价值,正在于化繁为简:
其一,用转账与收据钉死事实。 面对"没多付""是现金"等说法,律师以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款收据互为印证,达到了民事证据"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让多付的事实板上钉钉。
其二,准确锁定责任主体。 厘清受托人行为的职务属性与委托关系,让最终的责任落到真正的受益方——开发商头上,避免当事人陷入"找不到人退钱"的困境。
其三,全程代理、两审坚守。 从一审主张到二审应诉,完整守住胜诉成果,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终审判决的确认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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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姗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