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防水活干完了,3万多的尾款却迟迟要不到
几年前,实际施工人Q某某(化名)承接了位于淮安某项目的一处防水工程,从进场施工到竣工交付,活干得实打实。工程结束后经结算,涉案工程总价约72.9万元,扣除约定的5%保修金后,应得工程款为69.28万元。建设单位陆续支付了66万元,但剩余的3.28万元工程尾款却一拖再拖。
Q某某曾于2019年起诉维权,建设方通过他人协调先行支付了4万元,并口头承诺余款限期结清,Q某某这才撤回诉讼。可约定的期限一过,对方不仅分文未付,甚至连电话也不再接听。无奈之下,Q某某再次拿起法律武器,聘请杜姗姗律师及其团队代理此案,诉请建设单位支付工程尾款及相应利息。
二、办案经过:面对三道"拦路虎",逐个击破
这起案件并不简单,被告建设单位抛出了三招"挡箭牌",每一招都可能让Q某某的维权折戟。
第一招:"你不是合同签约方,没有资格起诉。"
被告声称,施工合同是其与第三人(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Q某某不是合同当事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原来,Q某某因不具备建筑企业资质,是借用第三人的资质挂靠施工。对此,杜姗姗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要点:借用资质导致合同虽属无效,但实际施工人完成了施工且工程已验收合格,依法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第三人亦出具《情况说明》,明确工程由Q某某实际施工、相关债权债务由Q某某行使承担,彻底堵住了这一抗辩。
第二招:"还没到期的5%保修金,应当扣除。"
被告主张工程保修期5年尚未届满,应扣除5%的保修金。律师对照结算明细指出:涉案保修金在结算时已单列扣除,当事人主张的正是扣除保修金后的实际工程尾款32865元,与保修金无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对此欠款数额无异议,予以全额支持。
第三招:"工程质量有问题,维修费该你出。"
被告又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维修费应由原告承担。但被告既未举出有效证据,也未启动相关鉴定程序,这一抗辩同样未能成立。
杜姗姗律师抽丝剥茧,把每一条抗辩都回应得有理有据,让实际施工人的权益逐步落到了实处。
三、案件结果:3万尾款全额追回,利息一并支持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杜姗姗律师的主张,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实际施工人有权主张工程款:虽然涉案合同因借用资质而无效,但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实际施工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依法应予支持,彻底推翻了被告"原告无资格"的抗辩;
?全额支持尾款:判决建设单位在十日内向Q某某支付工程款32865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被告负担721元。
就这样,这笔被"赖"了许久的工程尾款,在法律层面被稳稳地"要"了回来。
四、律师作用:替"看不见的承包人"正名,让辛苦钱有着落
现实中,很多实际施工人因不具备资质而"挂靠"施工,一旦发生纠纷,常被一句"你不是合同签约方"挡在门外。杜姗姗律师在此案中的价值,正在于替这样一群**"看不见的承包人"**正名:
其一,厘清法律关系,破解"主体资格"难题。 律师紧扣"实际施工人"制度,准确区分合同无效与价款请求权的关系,为没有签订合同的实际施工人打开维权之门。
其二,用证据说话,逐项回应抗辩。 无论是对保修金的甄别,还是对质量异议的回应,都以合同与结算数据为依据,让被告的每一步抗辩都找不到突破口。
其三,切实维护权益,让劳动成果有保障。 最终帮助当事人追回被拖欠的工程尾款及利息,让辛苦付出的劳动成果获得了应有的法律保障。
如果您是实际施工人,正因工程款被拖欠、或因"挂靠""借资质"等原因被质疑主体资格而发愁——欢迎咨询淮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杜姗姗。 她熟悉建设工程领域复杂的法律关系,能帮您理清思路、依法追讨应得的工程款,让您的辛苦付出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障。
杜姗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