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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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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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用3个月成功索赔27万余

发布者:李桂英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4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2829日,何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林某多)与从星际酒店门前驶出实施左转弯往马滘桥方向行驶由赵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林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蓬江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某某驾驶机动车借道行驶时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何某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过错,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何某某和林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原告何某某因本次事故受伤后于当时被送到江门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20221115日转至五邑中医院治疗。截止开庭前原告已经治疗近3月。何某因本次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因治疗和休息生活被打乱,给工作带来影响,既产生了经济损失又造成了身体损害。为维护自身权益,何某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件。本案在诉讼过程中,本律师与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最终法院对本案件作出判决:判决对方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共计27万余元,扣减前期已经垫付的46000元,还需要支付22万余元。

【办案律师点评】

本案在诉讼的过程中,经历了2022年底的最大一波疫情,律师与事故司机及车主、保险公司代理人各方多次沟通开庭时间的调整,多次请求审判员及时出判决解决伤者巨额的医疗欠款。法院的判决结果如律师的预料,裁决的赔偿金额27万余元,在春节前解决了伤者的最困难的经济难题。本案从2022年10月接受委托,准备起诉文件等,至2023年原告获得赔偿款项,仅用时3个月。

【律师建议】

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因赔偿项目较多,根据受伤人员的实际情况又有不同,在赔偿标准的把握上需要有较专业的人士来权衡。伤者没有稳定的工作,但经过律师的争取为其争取了最公平的误工费用。在尽快争取到判决后,律师在理赔的过程也是紧密与保险公司沟通,保证了在春节前伤者获得了赔偿款项。伤者可以安心过个春节。伤者后续还会产生医疗费用及误工的损失等。后续还有待继续走司法途径,争取后期的赔偿款项。 在与对方调解的过程中,建议专业律师参与,避免因不专业的调解结果而给自己带来较大利益损失。

李桂英,执业十年,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律师,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年法院工作经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2020********5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