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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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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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案二审辩护成功获发回重审

发布者:李桂英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51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20185月,被告人黄X通过自诉人李X将人民币??元投到“广东中睿某公司的虚拟货币投资活动中,后公司倒闭黄X追讨投资款无果。同年911日中午,黄X在中山市东区长江路与李X吃完饭后,以借车回宾馆取行李为由,借走李X停放在该大厦停车场的小型越野客车,后要求李要求李X退回全部投资款,以此由由拒不归还车辆。另,车辆在一审审理阶段已归还自诉人李X。

一审认定黄X侵占罪成立。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千元。一审判决后,自诉人李X与被告人黄X均不服,均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二审清晰认识全案过程,详细分析前后原因结果。给予准确的二审辩护意见:一审认定上诉人黄X构成侵占罪的事实不清楚,罪名不成立,二审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最终二审认为:一审认定被告人黄X犯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新审判。

【律师自己的点评及建议】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案民事纠纷引起,两地派出所调解不能化解因民事纠纷而转化为刑事自诉案件,过程比较复杂,同时,因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参与侦查的,所有相关的犯罪事实都需要自诉人提供证据证实。案件所关联的事实是否清楚非常重要。如果关联的重要事实没有缕清,则直接导致刑事犯罪的事实依据没有根基。


李桂英,执业十年,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律师,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年法院工作经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2020********5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