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市政工程行业招投标案件频发,一旦认定串通投标,企业招投标资质直接取消,全部在建项目停滞。盈科厦门刑事部副主任陈晓龙执业十余年,专注企业刑事合规、工程类犯罪,莆田何某某串通投标案审查起诉阶段无罪辩护,检察院出具法定不起诉决定书,企业经营资质完整保留。
案情简介
当事人何某某系莆田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参与市政项目投标期间,仅与同行私下简单沟通报价,未约定内定中标人,招标全程流程规范。公安机关以串通投标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标的金额巨大,公诉机关建议移送法院审判。一旦定罪,企业无法参与政府招投标项目,数百名员工经营受影响,企业负责人委托陈晓龙律师全程审查起诉辩护。
律师办案工作
完整调取招标文件、评标记录、中标公示、专家评审全部档案,论证报价沟通未干预评标结果;
梳理企业事前风控制度,案发后指导完成全套招投标合规整改方案;
检索全国、福建串通投标不起诉同类判例,两次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多轮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从损失、主观恶性、整改成效三维度论证情节显著轻微。
核心辩护论证要点
双方仅私下交流市场报价,未串通操控评委、未设置内定中标人,招标、评标流程完全独立正常,未给招标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当事人初次涉案,无围标、多次串通投标前科,未通过协商报价获取超额利润;
案发第一时间搭建招投标内部审查机制,从源头杜绝同类违规行为,无再次犯罪风险;
全程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配合调取全部投标资料,符合《刑诉法》第十六条法定不起诉条件。
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院完整采信全部无罪辩护观点,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无任何刑事案底,企业可正常承接各类政府、基建工程。
办案总结与风险提示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招投标合规体系,禁止私下统一报价、围标串标行为;
仅简单沟通报价、未实质干扰招标且无损失,可争取不起诉,并非标的额大就必然定罪;
工程类刑事案件优先选择兼具刑事辩护、企业合规双重经验律师。
承办律师简介
陈晓龙律师:北京盈科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厦门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常务理事,执业 10 年 +;荣誉:思明区优秀法律顾问、厦门市优秀青年律师;擅长串通投标、假冒商标、企业合规、各类经济犯罪不起诉 / 缓刑辩护。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