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寒律师 09:00-21:59
颜寒律师
取保候审·交通事故·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死刑辩护·暴力犯罪
1398416515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一起“请托关系型”诈骗罪案件不予批捕,取保成功

发布者:颜寒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0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起“请托关系型”诈骗罪案件不予批捕,取保成功

一、案件情况

当事人甲此前受朋友丙所托,帮助一名老师调动工作,但甲并未答应。此后一次饭局,甲认识同案人员乙,其自称某职业学院副院长,可以帮忙解决人事调动问题,甲认识后并未直接相信,而是通过网站核查相关新闻,证实乙的副院长身份后,认可乙所宣传的身份职位真实性。甲告知丙可以帮忙处理该事,但基于首次通过乙帮忙,甲和丙均比较谨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丙先给甲3万,转交给乙后,乙一直以正在处理回复,并再次索要费用,丙要求盖一个章(通过一个部门)给一部分钱,乙安排甲私刻相关部门公章后,进行盖章让丙支付相关费用12万,但是甲认为乙的行为有风险,并未把将钱交给乙,而是自己暂且保管,若事情办成再交给乙,期间甲对该笔资金进行临时拆解。后来调动工作未做成,丙因直接找甲帮忙,就要求甲退钱,暂时未退钱情况下丙对甲刑事控告,诈骗罪立案

二、办案过程和思路

本人介入后,一方面协调退钱谅解事宜,另一方面通过会见和信息梳理,发现当事人甲存在被乙的虚假宣传蒙蔽,导致其产生错误认识,使得丙财产损失的问题。因为甲自始至终并不明知乙宣传的能力真实性,而且基于帮忙的心态参与,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给检察机关后,同时考虑本案无论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基于甲直接收取丙的欠款,基于违法所得或不当得利,均需要退还相关款项,故将12万筹齐偿还被害人获得谅解。

最终,承办检察官采信辩护律师意见,存疑不捕,取保候审。

颜寒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9
  • 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9年
    • 13984165150
    • 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7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5.1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402分 (优于89.2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篇 (优于99.81%的律师)

    版权所有:颜寒律师IP属地:贵州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47607 昨日访问量:11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