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寒律师
颜寒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贵州-贵阳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
执业年限9
13984165150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一起“请托关系型”诈骗罪案件不予批捕,取保成功

发布者:颜寒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207人看过 举报

2025-09-08

律师观点分析

一起“请托关系型”诈骗罪案件不予批捕,取保成功

一、案件情况

当事人甲此前受朋友丙所托,帮助一名老师调动工作,但甲并未答应。此后一次饭局,甲认识同案人员乙,其自称某职业学院副院长,可以帮忙解决人事调动问题,甲认识后并未直接相信,而是通过网站核查相关新闻,证实乙的副院长身份后,认可乙所宣传的身份职位真实性。甲告知丙可以帮忙处理该事,但基于首次通过乙帮忙,甲和丙均比较谨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丙先给甲3万,转交给乙后,乙一直以正在处理回复,并再次索要费用,丙要求盖一个章(通过一个部门)给一部分钱,乙安排甲私刻相关部门公章后,进行盖章让丙支付相关费用12万,但是甲认为乙的行为有风险,并未把将钱交给乙,而是自己暂且保管,若事情办成再交给乙,期间甲对该笔资金进行临时拆解。后来调动工作未做成,丙因直接找甲帮忙,就要求甲退钱,暂时未退钱情况下丙对甲刑事控告,诈骗罪立案

二、办案过程和思路

本人介入后,一方面协调退钱谅解事宜,另一方面通过会见和信息梳理,发现当事人甲存在被乙的虚假宣传蒙蔽,导致其产生错误认识,使得丙财产损失的问题。因为甲自始至终并不明知乙宣传的能力真实性,而且基于帮忙的心态参与,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给检察机关后,同时考虑本案无论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基于甲直接收取丙的欠款,基于违法所得或不当得利,均需要退还相关款项,故将12万筹齐偿还被害人获得谅解。

最终,承办检察官采信辩护律师意见,存疑不捕,取保候审。

前警察,现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贵州大学MBA硕士。曾在贵阳市公安局任职九年,从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201201710013332
  • 擅长领域:毒品犯罪、暴力犯罪、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交通事故
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
15201201710013332 毒品犯罪、暴力犯罪、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