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起交友软件引发的强奸案,介入成功无罪取保
案情介绍:当事人系外地人,来到贵阳出差期间通过陌陌被一陌生女子添加好友,两人短暂交流后互加微信,女生发送自己住处定位给当事人。当事人通过定位以及视频通话找到女子住处后,在客厅里对女子有亲密接触,虽然女子期初有一定反对,但主动来到卧室后,当事人与之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女子并未反抗,并自己脱下裤子,双方在未戴安全套的情况进行内射。发生完关系后,当事人要离开时被女子抓扯衣服阻止离开,后强行离开后女子报警抓获了当事人,并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辩护情况:本人在当事人被刑拘后第一时间受托介入案件,通过会见掌握案件情况后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以及合理怀疑,无法证实女子发生性关系受暴力威胁所迫。
首先,女子使用标签色彩强的社交软件主动添加当事人并邀约至住处。众所周知“陌陌”是“约泡神器”,一名陌生女子主动添加外地男性,并在刚相识情况下未邀约到公共场所而是直接到家里,其对当事人的主观判断和开放的性观念认识有一定影响。
其次,女子在熟悉环境里若被迫发生性关系,完全存在反抗并导致当事人受伤和停止性侵行为的证据,但本案处于封闭空间,现场并无呼救和反抗痕迹,异于常态。
最后,本案不排除存在仙人跳和事后反悔的合理怀疑。
在确定好无罪辩护思路后,案件报捕至检察院,在与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提交书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法律意见书》后,意见被采纳,对当事人做出不捕决定,取保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