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涉案价值3亿的数字货币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成功不捕取保
一、案件情况
区块链技术开发和相关概念热炒的局势下,虚拟货币的投资受到青睐。一些人利用区块链为噱头,发行无公认度和交易价值的数字货币(行业称”空气币”),拉人头发展下线,以层级返利为静态返利模式,发行后货币价值波动为动态返利模式。
相比传统传销,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同时此类新型传销活动的大量资金也被用于和他人、企业合作交易、炒币,“洗白”涉案货币,因而导致很多个人或企业涉案调查。本案当事人就是听信A的谎言,误以为涉案货币干净,故而涉案。
本人在当事人刑拘后立即受托介入,了解到当事人与传销组织成员A合作投资开公司后,A负责出数字货币,当事人负责搭建渠道。但当事人为防止交易货币来源不合法或买房提供货币不干净,曾多次询问A货币来源问题,已尽其能力范围的审查义务。
经多次会见、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后,辩护人以交易习惯、货币操作特殊性和主观明知等方面作存疑不捕的辩护方案,终获采信,案件与审查逮捕最后一日作出存疑不捕决定,。
虚拟货币传销的模式非常重要,当事人是否理顺理解传销模式的层级和人数。该案涉案资金特别巨大,包括近1亿元货币销售+1亿元待售货币。介入后受到限制会见等一一克服处理,审查逮捕阶段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获的采纳。在目前“六保、六稳”的政策下,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重中之重,也是政策之辩的要点。企业家涉案有别于其他传统暴力侵财犯罪,需要兼顾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避免因为一起案件毁掉一家企业,同时也造成失业、维稳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