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律师
王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山东-淄博专职律师
13405431166

服务地区:山东

咨询我
09:00-21:59

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王迎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19日 143人看过 举报

2022-04-19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刘1

被告:刘2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山东XX律师。(本律师代理)

原告刘1与被告刘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1、被告刘2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37000.00元及利息119132.00元(利息截止2021年11月25日),违约金20000.00元,共计376132.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刘2因经营需要,多次以现金的方式共向原告借款237000.00元,双方约定按照月息2分计算(自2019年11月2日开始计算利息)。还款协议中约定2021年11月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2022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7000.00元及利息,若被告逾期清偿,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至今,被告未偿还原告借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被告刘2辩称,借款不属实,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1、2012年6月13日,刘1向张XX银行卡存入现金20000.00元;2012年8月27日,刘1向张XX银行卡存入现金20000.00元;2012年11月6日,刘1向徐会兰银行卡存入现金48000.00元。上述三张银行存款业务回单均有刘2的签字,且刘2认可收到上述款项。

2、2015年6月20日,经双方结算,刘2为刘1出具欠条两张,两张欠条共计载明欠刘1237000.00元。

3、2021年7月8日,刘1与刘2签订还款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利率为月息2分,自2019年11月2日开始计算利息。

另外,双方约定借款分二次付清,第一次于2021年11月1日前乙方(刘2)支付甲方(刘110万元及利息;第二次于2022年5月1日前支付137000.00元及利息。如果乙方(刘2)逾期清偿一次,则甲方(刘1)有权就剩余的借款金额在高青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原告提供的两张欠条及还款协议相互印证,能够证实被告欠其237000.00元的事实,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2370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及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故原告主张的利息及违约金计算如下:

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8月19日共计9个月18天的利息为19200.00元(借款本金100000元×2%×9+100000×2%÷30×18);

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11月1日共计14个月13天的利息为18523.00元(借款本金100000元×15.4%÷12×14+100000×15.4%÷12÷30×13);

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共计24天的利息为2433.00元(借款本金237000元×15.4%÷12÷30×24)。

上述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0156.00元。

王迎律师,男,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环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0年1月从事法律工作,拥有多年工作经历,擅长婚姻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环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8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山东环齐律师事务所
1370320********84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