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龙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江苏
时龙律师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离婚、人身损害
时龙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shilong@yingkelawyer.com 00:00-23:5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88817889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被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

2021-09-05

发布者:时龙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 |511人看过举报


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会收到法院传票,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双方之间的离婚意愿以及收集来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泰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788817889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76023

  • 昨日访问量

    4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时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