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任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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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可以报工伤事故认定吗

作者:苏任远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6次举报
2021-05-1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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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任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为河北东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会会员,保险师。苏律师具有扎实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唐山
  • 执业单位:河北东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220********3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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