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任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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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如何认定?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作者:苏任远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74次举报
2021-04-19


一、民法典中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为先,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能会对抚养子女一方、女方、无过错方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看取得财产权利的时间的,婚后取得的大概率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根据去的财产的方式来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苏任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为河北东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会会员,保险师。苏律师具有扎实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唐山
  • 执业单位:河北东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220********3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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