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明孟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27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涉事的双方是邻居,一直相处融洽,两家的承包地接壤,但一直以来也没因地界发生纠纷,这一年多来,因修高速路需要征收土地,于是设计赔款问题,引发地界纠纷。
原告起诉被告后,被告找到了本律师代理,本律师代理后,到现场勘察,并绘制了争议的现场示意图,对现场概貌进行拍照并打印了照片,查看了原被告土地使用证的的四至界线,最终以原告举证不能进行应诉,同时申请了村干部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最终,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有效地证实被告存在侵犯其土地使用权,也不能证实争议的土地是原告合法有权的使用地,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通过该案例,告诉我们,土地合同纠纷,一是要证明争议的土地是自己的合法使用权土地,其次才是证明被告存在侵权,不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