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林律师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1817123911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张XX抢劫二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孙志林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4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一审认定张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二审期间,在律师的建议下,张X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预缴了全部罚金,检察机关也给出了新的量刑建议。二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九千元。

3.即使认罪认罚的案件,仍然有辩护的空间。不可轻信认罪认罚案件找律师无用的言论。只要能找准辩护点,辩护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

孙志林律师 已认证
  • 18171239116
  •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平台积分

    1098分 (优于78.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篇 (优于89.9%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志林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781 昨日访问量:3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