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慧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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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后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尹慧英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298人看过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后,注意三点:

    1、劳动报酬,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经济补偿,由于用人单位导致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劳动者导致的,劳动者没有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3、经济损失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八条  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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