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忠秋律师团队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03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本案涉及一起介绍卖淫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某等人涉嫌在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通过派发招嫖卡片的方式介绍卖淫活动,牟取非法利益。陈某负责接听电话、商定服务项目及交易价格,并安排卖淫女至嫖娼人员处实施性交易。李某某为陈某印制招嫖卡片,李某洋、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2、沙某某等五人散发招嫖卡片,并提供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帮助。卖淫女收取嫖资后向陈某支付50%作为介绍费,陈某再向撒卡人员支付15%-25%的好处费。
仲裁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均构成介绍卖淫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李某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被没收。
办案过程:
案件由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部分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提出异议,但最终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
点评及建议: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作为辩护律师,我们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方的陈述和证据,但在非法获利数额的认定上存在争议。我们建议当事人在今后的法律事务中,应当更加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避免参与任何可能触犯法律的活动。同时,我们也建议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