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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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威远县四级职业病赔偿为27万多元

发布者:张绪林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4323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2013年威远县四级职业病赔偿为27万多元

威远县越溪镇八一村村民幸某元于2012年被诊断为职业病二期,后鉴定为四级工伤残,张律师代理其向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裁决赔偿其四级职业病待遇27万多元。

律师点评:因幸某元比较年轻,且也不能提供出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前的工资表,因此,只能参照内江市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2637元计算待遇,但据职工本人称其受伤前的实际工资一般为四、五千元一个月,但没有证据证明,因此,其四级职业病也只能解决27万多元。如果其有证据证明其真实工资,其待遇将大大提高。

2013年内江威远县职业病六级伤残赔偿约23万元

威远县越溪发展村唐某富在2012年被内江市疾控中心诊断为职业病壹期煤肺,张律师代理其向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13年9月份仲裁裁决唐某富的职业病待遇为20万多一点,后张律师又代理其起诉到威远县人民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与用人单位威远县白鹤湾煤矿达成调解协议,由单位赔偿唐某富职业病待遇共计22万多元。

律师点评:因职工本人不能举证出自己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六级职业病只能按内江市的平均工资标准解决22万多元,如果能够证明职工工资标准比较高,其赔偿标准将大大提高。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3年威远县四级职业病赔偿为27万多元

威远县越溪镇八一村村民幸某元于2012年被诊断为职业病二期,后鉴定为四级工伤残,张律师代理其向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裁决赔偿其四级职业病待遇27万多元。

律师点评:因幸某元比较年轻,且也不能提供出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前的工资表,因此,只能参照内江市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2637元计算待遇,但据职工本人称其受伤前的实际工资一般为四、五千元一个月,但没有证据证明,因此,其四级职业病也只能解决27万多元。如果其有证据证明其真实工资,其待遇将大大提高。

2013年内江威远县职业病六级伤残赔偿约23万元

威远县越溪发展村唐某富在2012年被内江市疾控中心诊断为职业病壹期煤肺,张律师代理其向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13年9月份仲裁裁决唐某富的职业病待遇为20万多一点,后张律师又代理其起诉到威远县人民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与用人单位威远县白鹤湾煤矿达成调解协议,由单位赔偿唐某富职业病待遇共计22万多元。

律师点评:因职工本人不能举证出自己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六级职业病只能按内江市的平均工资标准解决22万多元,如果能够证明职工工资标准比较高,其赔偿标准将大大提高。

四川省专职律师,法律本科,1971年出生,于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于2004年11月取得律师执业证,此前,曾有在部队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内江
  • 执业单位:四川知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020********69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保险理赔、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