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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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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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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退款,公司可以要求员工退回已经发放的提成吗?

发布者:周晨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王某2017年入职某国际(北京)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一职。2023年10月12日,王某从该公司离职。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王某返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多支付的销售提成289317.63元。要求返还的理由是王某享受提成的前提是客户需要履行完与公司之间的商务合同,但是由于后续合作问题,客户已退款,因此王某应当将该笔提成返还公司。

公司据此提供了销售系统佣金截图、预支单、与客户签订的解除协议及退款完成的银行单据、通知提成转为个人欠款的邮件等。

【审理结果】

公司虽然主张客户已退款,王某应将销售提成返还公司,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就提成返还事宜达成过约定,也未就退还提成的制度规定进行举证,在王某已经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应获得相应提成,公司要求返还没有依据。

最终,仲裁驳回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律师说法】

销售提成如何计算发放,是否有其他条件或者要求,法律并没有做相关规定,都需要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约定或者是有效的制度规定。关于要求退还已支付给劳动者提成的诉求,如果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或者没有制度规定达到退还条件的,一般都不会得到支持。

本案中,王某作为销售,其获得的提成属于工资范畴,是王某付出劳动所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以客户退款为由要求王某退还已发放的提成,首先,取消合作给客户退款是公司作出的商业决定,与王某无关,王某已经完成了销售任务,其次,公司未能就双方退还提成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制度规定,因此王某已得的提成无需返还。

周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注于劳动纠纷及合同纠纷领域,执业10余年,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个人及企业因劳动争议引发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21157988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经济仲裁、调解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