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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39次举报


人事档案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案情摘要

2012年8月刘某到某医院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3月,医院以刘某不团结、协调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口头通知刘某解聘。刘某不服并继续上班,医院不给其安排工作,于2013年4月向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2013年5月,刘某以医院未办理档案转移导致其社保关系不能转移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医院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


法院处理

一审判决医院在生效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驳回其他请求。双方未上诉。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

人事档案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请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根据案件情况判决是否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 劳达操作提示

就本案来讲,争议焦点是某医院与刘某人事档案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转移工作,且人事档案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之范围。实践操作中,用人单位处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问题需要注意哪些内容,我们提示如下:


首先,若用人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当然需要妥善处理员工在职档案管理及离职档案转移相关事宜;


其次,若用人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离职员工要求协助完成个人档案办理的,也需要全力配合的;


最后,人事档案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员工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时刻做好档案管理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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