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婚姻、继承、房产律师,周三至周六是我的义务咨询日,可以电话预约后到律所免费咨询
13772516816
咨询时间:07:30-20:00 服务地区

【办案随笔】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有否涉及诉讼时效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9次举报

客户咨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有否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即在确定诉讼请求时要考虑诉讼时效期间因素。


具体适用引用2014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房地产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中所持观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日或月为单位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违约金的数额随着违约行为的持续发生而不断增长,对这违约金的请求给付是一种继续性债权,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违约金应当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适用诉讼时效。此种继续性债权的诉讼时效即为两年,只有权利人在办证期限届满超过两年起诉的,由于违约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故一般会保护自起诉之日倒推两年的违约金。”


当然,此著作是在《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修改为三年之前出版的,目前适用时当以自起诉之日倒推三年的违约金来主张。


西安婚姻家事李 已认证
  • 执业15年
  • 13772516816
  •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优于51.3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8次 (优于97.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9次 (优于99.5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9339分 (优于99.6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622篇 (优于99.53%的律师)

版权所有: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661727 昨日访问量:383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