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杭州峰会之后,杭州的楼市热度不断攀升。
大量的投资需求涌入市场,使得一些刚需购房者被迫入市。
舒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
2016年10月2日,舒女士来到杭州某楼盘看房,在相关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决定购买6号楼1002室房屋并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协议》。
按照协议要求,舒女士当场刷卡支付了定金人民币50000元。
“为什么后来又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呢?”
“还是太冲动了,回家以后想想有些方面还是不够满意。”
“有没有试着跟开发商沟通过?”
“当然有,对方态度很坚决,不给退定金,还专门发了通知函给我,让我在一定期限内尽快去签购房合同,否则房子买不成,定金也没了。”
通过与舒女士的沟通,站长可以体会到她的困惑和无奈。
然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属于《商品房订购协议》的一种担保。如果不履行该协议,舒女士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该只剩下同情和安慰,但通过舒女士发过来的一张照片,站长发现了问题。
这是该楼盘宣传资料中的一张图片,正是舒女士之前决定购买房屋的户型图。
相关的文字宣传为:建筑面积89㎡可变106㎡
通过户型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的89㎡可变106㎡是通过将阳台与上空区域进行二次改造成书房,从而获得更多的使用面积。
从建筑设计的技术角度出发,这样的改造是不被允许的。
阳台的改造涉及到阳台的包入。这样一来就会改变住宅的外立面。
上空区域的改造会涉及增填楼板和包入引起的建筑主体及结构变动。
如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相应设计单位的方案变更,这样做已经违反了住宅相关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而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在上述改造还未被有关部门和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发布建筑面积89㎡可变106㎡这样的广告宣传已经涉嫌欺诈,违反了《合同法》、《广告法》及住建部最新发布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事情到了这里有了转机,站长在与舒女士进一步沟通之后,为她提供了一套解决方案。
由于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虽然开发商有涉嫌违法行为,但与舒女士签订的《商品房定购协议》不会受到影响,依然有效。
所以,这套解决方案的宗旨是通过协商让开发商在可能会引起的社会不良影响和退回定金之间权衡利弊后能够与舒女士达成和解,从而满足舒女士想要拿回定金的要求。
于是,站长团队中的房产专业律师为舒女士起草了一份通知函并告知其协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0月28日这天,舒女士带着这份通知函再次前往该楼盘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协商。
就在第二天,站长收到了舒女士发来的微信:
"谢谢站长,对方答应退了!”
至此,事情终于有了一个好的结果。
最后,站长还是想提醒各位购房者一句:买房是大事,还是应当从自身角度出发,方方面面都考虑好了再买,避免冲动购房。
(备注:本文所述为真实案例,出于保护当事双方隐私考虑,对姓氏、相关地点、数据及图片作了替换,请勿对号入座。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